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4年区域合作重点推进事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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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区域合作重点推进事项及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与合作省(区、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2014年区域合作重点推进事项落到实处。年度进展情况请于2015年1月底前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汇总后统一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区域合作重点推进事项及分工方案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三中全会意见精神,为创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我区与国内其他省(区、市)签署的合作协议,推动我区区域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泛领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础设施合作

  (一)铁路。继续协调推进呼和浩特—张家口客运专线,通辽、赤峰至京沈客运专线建设工作,力争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行。积极推进蒙西至华中、多伦至丰宁复线、正蓝旗至张家口、滨洲线电气化改造、额济纳至哈密、白音华至锦州复线等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与甘肃、宁夏共同推进既有铁路增建复线建设,完善铁路运输专线网络。(自治区铁路办负责,呼铁局配合)

  (二)公路。积极协调推进G7京新高速临河—白疙瘩段、G4513奈营高速大沁他拉—丁家杖子段、长深高速公路新民—鲁北联络线通辽—鲁北段、丹锡高速公路大板—经棚段、二广高速公路集宁—阿荣旗联络线扎兰屯—阿荣旗段建设,争取国家尽快批复项目可研报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3—2030)》,重点开展省道线位规划研究,加强与8个毗邻省区规划的对接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民航。协调航空公司增加运力投放,开辟新航线,加密热点航线的航班密度,争取更多航空公司在我区机场设立基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配合)

  二、能源合作

  围绕清洁能源输出通道建设,积极落实区外清洁能源消费市场,加快实施电、油、气通道建设,启动两个煤电基地、两大新型煤化工基地项目建设。落实与天津、山东、江苏、吉林等省市的能源合作协议,继续与北京、湖北、安徽、辽宁等省市对接落实天然气、电力、清洁油品等需求市场,力争达成合作协议,为我区清洁能源输出提供市场保障。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推进蒙西—天津南特高压外送电通道、锡林郭勒盟—山东特高压外送电通道、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电力外送通道、锡林郭勒盟—江苏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依托锡林郭勒盟—山东、锡林郭勒盟—江苏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推动我区风电外送至华北和华东电网消纳。围绕清洁油气产品外送,重点推进我区至京津冀及山东等地区的油气管道建设。(自治区能源开发局负责)

  三、产业合作

  跟踪落实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呼和浩特和乌兰浩特浙商产业园、呼和浩特北京工业园等园区建设工作,打造产业承接优质载体,链式引进发达地区先进产业。与江苏省签订共建省际合作示范园区协议,共同把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建成省际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推进我区东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加强项目策划和重点产业园区推介,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鼓励支持我区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利用区外资本、技术和人才资源,开拓市场空间,提升核心竞争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

  四、商贸物流合作

  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物流发展规划》,整合优化货运市场,推进传统货运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发展,提升我区交通物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鼓励我区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加入环渤海甩挂运输联盟会员,强化会员企业间的业务联系与合作,逐步形成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落实好我区甩挂运输车辆减收通行费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甩挂运输。推进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建设,形成联通区内、辐射全国的甩挂运输新格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进一步加强与天津市的无水港合作,推进港口物流园区建设。继续办好“北京·内蒙古商品大集”活动,探索与北京、天津共同举办2014内蒙古特色商品展洽会,借助活动平台推动我区企业和特色产品扩大在京津等地的市场份额。选择有实力的企业,在京津两地设立内蒙古特色产品销售专区或专业市场,重点推进北京·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市场建设。(自治区商务厅、农牧业厅,内蒙古供销合作联社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五、教育科技合作

  继续与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湖北省教育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三市一省普通高校进一步加大对我区优质本科招生计划的投放力度。推进落实与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的协议,加强在产、学、研、用和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争取教育部同意为我区单独划拨招生计划,定向培养人才。加强基础教育方面的合作交流,通过学生互派、教师交流任教、学校共建等途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根据我区能源、冶金建材、装备制造、化工、农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势,加强与国内其他省(区、市)在科技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合作建立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果转化中心,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和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共同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优先向我区转化。深化京蒙科技合作,推动签署《京蒙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着力推进共建创新平台载体和高端创新人才交流,以技术转移和项目支持等形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东三省的科技合作,围绕四省区重点产业领域科技需求,着力区域创新要素互动,推动区域产学研交流,建立区域科技合作机制和成果转化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广东省的科技合作,深化和巩固合作成果,拓展合作空间,提升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做好第二届粤蒙科技活动周筹备工作。与国内其他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共同建立科研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交流和发布最新科研成果和科技研发需求,为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提供便利。(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六、旅游合作

  加强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行业间的沟通联系,依托我区旅游资源,共同培育跨省区的精品旅游线路,合作建设黄金旅游线路和精品旅游景点。加快融入大东北旅游圈、京津环渤海旅游圈、西北丝绸之路旅游带,努力打造无障碍旅游区。积极引进国内重点文化旅游企业到我区投资,发展草原旅游、黄河旅游、观光农业等特色旅游产业,建设集文化、影视、教育、动漫、休闲于一体,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继续深化《环渤海及北京周边九省(区、市)联合开发推广专项旅游产品战略协议》和《区域旅游合作太原宣言》,探索打造跨区域旅游黄金线路和旅游绿色通道。(自治区旅游局负责,自治区文化厅配合)